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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10 11:28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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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湖北工业大学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的地方多科性大学,1984年由原湖北轻工业学院和原湖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湖北工学院,2004年更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学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定位为“在湖北省高教体系中起龙头示范作用的、水平较高的骨干大学”。1986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6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1年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2年入围“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湖北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以工程硕士为例)
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资格审查:
资格自查: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工作单位及学校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及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培养及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录取后,按照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和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为主)、自学及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保证培养质量,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所在单位承担。培养时间为3~5年。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分后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的选题主要来自学生本人实际工作中的课题。答辩通过后,授予学生工程硕士学位。
 
  专业设置
 
 
项目 招生专业
 
 
 
单证

 
 
工程硕士
化学工程、仪器仪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工程材料工程
 
 
中职教师
电力传动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设计艺术学、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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