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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08 11:45来源:原创
关键词:执业医师,执业医师,Practicingphysician,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
  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三)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特别说明
  1.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3 .口腔技术专业不可以报考口腔医师。
  报名时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
  审核时间:3月23日—4月10日
  考试时间
  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医学综合笔试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所要的资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
  资格注册
  1.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3.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证书管理
  执业医师资格的有效期限是:终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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